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能发〔2025〕53号、上期发〔2025〕352号通知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司保证金比例及涨跌停板幅度调整
经公司研究决定,对以下品种公司保证金比例及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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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 |
品种 |
代码 |
调整日期 |
涨跌停板幅度 |
公司保证金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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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机 |
套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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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所 |
燃料油 |
FU |
自2025年12月9日(星期二)收盘结算时起 |
±7 |
14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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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沥青 |
BU |
±7 |
14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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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中心 |
原油 |
SC |
±7 |
15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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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硫燃料油 |
LU |
±7 |
14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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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二、交易所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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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所 |
关于调整燃料油等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https://www.shfe.com.cn/publicnotice/notice/202512/t20251205_82972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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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中心 |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调整原油等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https://www.shfe.com.cn/publicnotice/notice/202512/t20251205_829723.html |
我司敬请您关注合约交易规则的变化,及时调整持仓,谨慎操作,理性交易,合理规避风险。
中融汇信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