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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伟才   白云鹏

摘录自中国反洗钱实务2019年第7

近年来,为严厉打击洗钱犯罪,形成对洗钱犯罪及其上游犯罪的震慑,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深圳中支)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不断深化与执法部门合作,畅通情报信息共享渠道,采取系列举措推动洗钱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取得积极成效。2019年4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第二、第三款判决冯某、刘某犯洗钱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该例洗钱罪的宣判,标志着深圳洗钱罪判决取得突破。

一、基本案情

本案中,主要犯罪嫌疑人李某(在逃)为实施集资诈骗成立了深圳市田金所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金所”)。“田金所”是一个以P2P互联网金融平台为名,实际以虚假房贷、车贷标的,高额短期投资回报率为诱饵,以国企背景、上市公司持股等虚假广告吸引客户投资的诈骗平台。从2017年2月至2017年9月,“田金所”共发布1385个虚假标的物,吸引资金超过3.31亿元,尚未返还资金1.15亿元。“田金所”将未返还投资人的资金以挥霍、“羊头”返现、购买黄金、购买豪车的方式转移。

在协助深圳公安部门侦办“田金所”集资诈骗案件过程中,深圳中支发现冯某和刘某涉嫌为“田金所”金融诈骗团伙洗钱,经与公安部门会商研判后,建议对上述两人以犯洗钱罪立案侦查。经与专案组密切配合,联合调查涉案资金流向,查清了冯某、刘某在明知主犯李某是从事集资诈骗犯罪并且案发后被通缉的情况下,为“田金所”金融诈骗团伙提供资金账户、转换资产、分别转移资金378.5万元和57.5万元的犯罪事实。

2019年4月2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第二、第三款,判处冯某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判处刘某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二、经验和做法

(一)主动“走出去”,加强交流与宣导,提升执法部门及司法部门对洗钱案件的认识

一是深入基层进行业务交流。深圳中支多次赴海关缉私局、各区公安分局经侦、刑侦、禁毒、反恐等部门,宣讲当前反洗钱形势,介绍先进地区办理洗钱案件经验,分析交流已宣判的典型洗钱案例,共同对已办理案件的洗钱线索进行研判,深入追查。

二是编制办案指南。针对基层办案部门普遍对洗钱罪理解和认识不到位的情况,深圳中支编制了《洗钱案件办理指南》,将洗钱罪的内涵、认识误区、洗钱案件办理难点和司法判例汇编整理,供基层办案部门使用,提升基层办案部门对洗钱案件的认识。

三是组织案情会商研讨。以案件为抓手,针对各部门办案过程中面临的困难,深圳中支多次组织案件会商研讨,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本案侦办过程中,深圳中支就冯某、刘某洗钱线索的相关侦查、起诉,审判工作,先后6次组织公安部门、检察院、法院相关办案人员进行交流探讨,有力推动了案件的起诉和审判。

(二)以资金监测为抓手,构建辖内打击洗钱犯罪的情报网络

一是构建资金监测模型。近年来,深圳中支通过初级模型、机器学习模型和社团模型进行优化,逐步总结出非法集资犯罪、地下钱庄犯罪的交易特征,建立了针对非法集资和地下钱庄的监测预警模型,并向银行和支付机构推广。仅2018年,深圳中支接收义务机构报告涉嫌非法集资和地下钱庄的重点可疑线索162份,形成有效线索并移送经侦部门107份,同比增幅均超100%。

此外,针对义务机构在涉毒、走私、涉税方面资金交易监测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圳中支加强与公安、海关、税务等部门的合作,共同梳理相关犯罪的金融交易特征,逐步建立监测预警模型,不断提升义务机构的监测水平,为执法部门移送更具价值的案件线索。

二是强化案件线索移送。深圳中支充分发挥金融情报的引领与支持作用,与深圳市公安局签订了《关于可疑交易线索核查工作合作备忘录》,与海关缉私局、市税务局、公安局经侦局、刑侦局、禁毒支队、反恐支队等部门建立了可疑交易线索共享机制。此外,深圳中支先后与深圳市公安局所辖10个区级分局的经侦局、刑侦局、禁毒支队、各扫黑除恶攻坚队进行业务交流,建立信息共享渠道,提升洗钱线索立案破案转化率。

(三)以案件合作为契机,构建洗钱罪案的打击网络

深圳中支与深圳市公安局经侦局、刑侦局、禁毒支队、反恐支队等部门建立洗钱案件协办机制,充分发挥反洗钱调查的职能优势,密切配合,提前介入,全流程参与相关案件侦办,调查涉案账户、分析资金流向,为案件侦破提供有力支持。本案中,深圳中支及早介入,积极参与案件侦办,协助侦査部门调查涉案账户、分析资金流向,迅速査清了冯某、刘某洗钱的犯罪事实。

三、下步工作思路

(一)强化与司法机关办理洗钱案件的长效合作机制

深圳中支将继续保持与市区两级检察院、法院的密切沟通,建立办理洗钱案件的合作机制,全力推动洗钱案件起诉和审判。同时,深圳中支拟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签署打击经济金融犯罪合作备忘录,进一步强化合作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资金监测网络,提升金融情报的价值

深圳中支以智慧反洗钱实验室为依托,提升与执法办案部门信息交换和研判分析的效率及成果转换。按照上游犯罪类型,梳理、总结相关犯罪活动的主体特征、资金交易特征,通过机器学习等方式,建立并完善相应的监测预警模型。同时,利用实验室双向交流机制,搭建义务机构和执法部门的沟通桥梁,形成良性互动的工作局面。

(三)全力推动涉黑、走私等领域洗钱案件的办理,提升反洗钱工作有效性

一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合公安局部门扫黑除恶攻坚队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开展调査,全力推动涉黑洗钱案件侦办。目前,深圳中支联合深圳市公安部门侦办的卢某涉黑洗钱案件已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二是结合深圳市洗钱犯罪特点和形势,加强与深圳市海关缉私局部门合作,推动走私洗钱案件的侦办和起诉,力争取得突破。目前深圳中支联合深圳市海关缉私局办理的某走私洗钱线索已经移送公安部门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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